★為確保您有一趟美好的旅行,報名前請務必詳閱以下內容
為考量旅客自身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他旅客之旅遊權益,我們特別請您配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利。
01.
安全考量,70歲以上貴賓,或領有殘障手冊貴賓,需攜伴參加,恕不接受單獨參團,敬請見諒。
02.
如參加貴賓為1大人1小孩(未滿12歲),小孩須佔床,與該大人同房。若您是2位大人帶2位小朋友參團建議您使用兩間房!
03.
住宿房型多數以雙人房(2張單人床或一大床)為基準房型,許多飯店均無標準三人房型。如遇一定要需求三人房型而飯店無法提供此房型狀況下,僅得依住宿飯店之房間大小狀況需求以『加床』安排。
04.
若有需求單人房需另外報價並另補單人房差價,如未指定單人房並支付差價,則由本公司安排與其他旅客或領隊或隨團工作人員同房(同性別),單人配房旅客系同意由本公司自行採隨機分配,無法指定或變更,出發後若欲補價差變更為單人住宿,需依飯店實際房況為準,並非均可隨時變更,若有造成不便之處,尚請見諒。
★單人房差說明~上述名詞係指「單人指定入住一間房之價差」。由於國外團體或自由行通常是以 「兩人一室」 為報價基礎,假設您為享有較隱私之住宿品質而欲單人入住一間房,需補貼之價差則稱之「單人房差」。所入住之房型則以行程表所載明之房型為準。
05.
若有特殊餐食者,最少請於出發前14天(不含假日)告知承辦人員,方便提早為您處理。若有特殊飛機上餐食需求,如素食、兒童餐等請事先告知服務人員以利事先作業。本公司將盡力協助貴賓達成需求。但須以航空公司確認之結果為準。另茹素者素食菜色較無變化。建議旅客可先自備素食罐頭或素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
06.
航空公司座位安排:本行程全程使用『團體經濟艙』機票,不適用於出發前預先選位,也無法事先確認座位相關需求(如,靠窗、靠走道..等),且座位安排乃依英文姓名依序排列,同行者有可能無法安排在一起,敬請參團貴賓了解。
07.
關於孕婦的搭機: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孕婦搭乘指引(IATA medical guideline 3rd edition),確保孕婦和胎兒的安全以及安全的航空旅行而制訂了懷孕婦女的搭乘標準,敬請留意。搭機適宜與否,並請洽詢專科醫師的專業意見。同時請隨附合格醫師所開立的專業證明適航文件備查。航空公司有權將根據文件中註明之懷孕期間及懷孕狀態決定是否能夠乘搭航班旅行,特此告知。
08.
揮桿無煩惱,準備最重要!
球具裝備:
(1)
高爾夫球桿組(可攜帶軟包或硬殼袋,託運前確認航空公司規定)
(2)
高爾夫手套、球帽、防曬袖套
(3)
自備球、球釘、球標,部分場地販售價格偏高
服裝配備:
(1)
高爾夫服裝(領有袖上衣、卡其長短褲)
(2)
防曬衣、防蚊液、涼感毛巾
(3)
輕便雨衣(5–11月為雨季,易有雷陣雨)
(4)
換洗衣物與薄外套(冷氣房與早晚稍涼)
09.
為貴賓投保團體履約責任險提高為500萬元;另外升級意外醫療險為20萬元,讓您出國旅遊多一分保障多一分安心。
10.
為顧及旅客在旅遊期間之人身安全及相關問題,於旅遊行程期間內,恕無法接受脫隊之要求。
11.
本網頁行程僅供出發前旅客參考,照片為示意模式,行程內容之表列時間及順序,為我們的經驗值,主要是為了讓您在出發前,能初步了解行程的情形,正確行程、航班及旅館依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當然我們的領隊會以此為操作標準,但若遇特殊情況,在考慮行程的順暢度下,當地導遊及領隊操作之行程順序稍作更改,請您知悉。
12.
網頁、型錄所示之飯店、景點、餐食等圖片為本公司自行拍攝或旅遊局官方網站提供之檔案,實際情況以現場呈現為準,本公司網站所提供之所有圖片,僅供參考。三人房或加床:請事先提出需求,飯店三人房大多以雙人房加折疊床或沙發床或行軍床為主,室內活動空間會減少;部分飯店並無法提供加床服務,則需補單人房差,部份飯店亦提供額外加價的房型,並請按房型補足房價差,實際價差費用以當團回覆為準。
13.
航空公司修訂機上使用行動電源規範:
(1)
自2025年3月1日起,為確保飛航安全,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於航程中全程禁止使用及充電。
(2)
如個人電子產品有使用電源的需求,建議您在登機前先將設備充滿電量。多數機型座椅亦提供AC插座及USB(Type A)充電孔,詳情請參閱「機上娛樂與服務」。
(3)
請注意,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不得託運,應作為手提行李並妥善放置、避免擠壓或受損。
01.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通稱越南。
02.
語言:越語為國定語言,部份諳法語,英語不普遍。
03.
首都:河內 。
04.
最大城市:胡志明市。
05.
貨幣:貨幣單位為盾DONG,紙幣分別為10,000盾、20,000盾…,硬幣分別為200盾、500盾….。匯率:請參考台灣銀行網站(https://rate.bot.com.tw/)。
06.
時差:格林威治標準時間+7小時,比台灣慢1小時。
07.
宗教信仰多元:以佛教為主,部分地區也有天主教、道教與傳統祖先信仰。
08.
電壓:電壓為220伏特,插座為插座為2孔圓形。
(1)
飯店插座目前也都有提供多用途插座,含2扁型,若有需要請自備萬用插座,因台灣是使用電壓110伏特,因此由台灣攜帶電器用品,在越南境內使用請考慮適用性或攜帶變壓器。
(2)
由於越南此地仍屬較晚開發,各種基礎建設均未臻完善電力,電壓常不足,常有停電困擾,現階段各飯店都備有發電機自行發電但也常不足。(越南夏季電力常不足,會有分區輪流限電問題,尚請鑒諒!)
09.
氣候:北越(如:河內.下龍灣)氣溫與台灣(北部)(有四季:春、夏、秋、冬)相似,服裝可參考臺灣臺北當時氣溫。
南越(如:胡志明市)四季屬夏季氣候,建議帶件薄外套即可。
中越(如:峴港、會安、順化)屬於亞熱帶與熱帶交界氣候,整體天氣與台灣的中南部(如:台中)較為接近,但比台灣更熱、更潮濕,且乾濕季分明,5–11月易有午後雷雨,建議攜帶折傘或輕便雨衣。
10.
註:河內市區觀光(巴亭廣場、胡志明陵寢、主席府、胡志明故居、一柱廟、西湖-鎮國寺、文廟等景點,不能穿短褲、短裙、無袖的衣服。
11.
電話通訊:
(1)
在台灣打電話到越南 (室內電話):台灣國際冠碼002+越南國碼84+城市區域碼(0不需輸入)+電話號碼
(2)
在台灣打電話到越南(手機):台灣國際冠碼002+越南國碼84+電話號碼(第一碼0不需輸入)
(3)
在越南打電話回台灣(室內電話):越南國際冠碼00+台灣國碼886+城市區域碼(0不需輸入)+電話號碼
(4)
在越南打電話回台灣(手機):越南國際冠碼00+台灣國碼886+電話號碼(第一碼0不需輸入)
(5)
註:越南地區雖已開放國際直撥電話,但費用尚屬偏高,可攜帶大哥大。除少數地點如下龍灣離島,收訊不佳外,其餘均可通話無阻。台灣之行動電話目前在越南境內有漫遊服務,需要請自行洽詢您的系統提供。
12.
風俗民情
禮儀與文化習慣:
(1)
打招呼方式:雙手合十、微笑點頭是常見禮貌;握手可行,但男女間較少主動。
(2)
腳是不潔之物,不可用腳指物、跨過人或佛像,進入寺廟多需脫鞋。
(3)
對長輩要有敬語與禮貌,長幼有序,對年長者需保持尊敬。
(4)
進入民宅、寺廟需脫鞋,訪客進屋脫鞋是基本禮貌,特別是中越與南越地區。
(5)
避免觸摸別人的頭部,在越南文化中,頭是神聖部位,不可隨意摸小孩頭部。
服裝與穿著建議:
(1)
一般穿著不拘,但進寺廟須穿著得體。(避免無袖、短褲、露肩)
(2)
當地女生習慣穿「奧黛」(Áo Dài),是一種修身長襖與寬褲的傳統服飾。
(3)
海邊與度假區可著輕便衣物,但進市區/宗教場所須注意禮儀。
飲食文化:
越南飲食清爽、香料豐富,代表美食有
(1)
牛肉河粉(Phở Bò)、越式春捲(Gỏi cuốn)、越南咖啡(Ca Phe)與滴漏壺文化。
(2)
當地人喜愛共食與家常料理,共享桌菜為主流。
(3)
用餐時不大聲喧嘩、不插筷於飯中。
民間禁忌提醒:
(1)
忌諱談政治與戰爭歷史。(尤其是越戰)
(2)
不可在佛像、廟宇前自拍做怪表情或攀爬。
(3)
紅色是吉祥色,適合送禮或慶賀場合;黑色多用於喪事,避免在喜慶場合穿戴過多黑衣。
(4)
進入廟宇不可喧嘩,勿背對佛像拍照。
13.
通常越南人均極溫和友善,與一般越戰影片所描寫之惡形惡狀大相徑庭,治安大致良好,但晚上切勿單獨外出行動,以免招致不必要的困擾。
14.
治安注意事項:由於越南屬於未完全開發國家,較為落後治安較差,團體行程中或晚上自由活動,勿單獨活動或外出行動,以免發生不必要意外。
15.
個人因謹守【財不露白】及隨身攜帶物品、手提背包、腰包、照相機、貴重物品等,請隨時注意照顧好,避免招來當地專業扒手、小偷或遭搶奪等意外發生,請注意嚴重性。
16.
盡量勿施惠給乞討者,以免招致不必要的困擾。
17.
在旅途中請避免一夜風流(買春)或異國情人等豔遇,提防有心的騙徒詐騙,最後人財兩失。旅遊期間,大家請提高警覺,凡事小心注意,就能避免發生意外,您就會有一個愉快歡樂安全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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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簽證
01.
護照影本(效期六個月以上)。
02.
半年內拍攝之兩吋彩色白底大頭照2張,照片頭頂到下巴為3.2~3.6公分(請在照片背面寫上與護照相同的中英文姓名)。
03.
照片需露耳、露眉、不可露齒,如果配戴眼鏡:眼睛需清楚呈現,不能有閃光反射在眼鏡上,且不能配戴有色眼鏡、配戴粗框眼鏡拍照及不能配戴有色隱形眼鏡或彩色瞳孔放大片。
04.
單次越南觀光團體簽證工作天7天(不含假日)。
05.
越南不接受雙重國籍,只能持1本護照進入越南。
越南政府針對14歲以下兒童入境越南,須有父母或監護人之陪同,才能入境越南。
越南簽證係以辦理時,旅客提供之護照資料為準;如簽證送件後,而旅客因故重新辦理護照,致護照資料號碼有所變更時,其簽證資格將無法使用,需再次重新辦理簽證(需工作天7天),產生之額外費用需請旅客另行支付。
14歲(含)以下的旅客入境越南規定:若14歲(含)以下的旅客入境越南時隨行者不是父母、法定監護人,須辦理委託文件。
相關文件說明如下:
(1)
旅客必須自行前往地方法院申請委託書。
(2)
再到外交部辦理委託書認證。
(3)
委託書完成認證後須送至越南駐台辦事處翻譯成越文。
以上流程會有額外費用:地方法院認證約1000元,外交部認證約400元,郵資約124元,翻譯越文費用約2200元。以上費用為浮動,請依現場人員報價為主(以上未含簽證費用)。
出境時需攜帶相關文件,供航空公司及海關備查,若未攜帶海關有權決定是否放行入境。如果旅客無大人隨行者,請恕無法報名參團。
護照注意事項:
(1)
護照不得有汙(破)損、缺頁、擅自增刪、塗改、加蓋圖戳、或擅貼貼紙。
(2)
護照效期須至少有「自返國日起算六個月以上」之效期。
(3)
特殊身份(例:軍警人員、役男...等),出國須申請許可之職業,出國前請務必經相關單位申請「出境許可」(出國當日請務必攜帶相關文件備查)。
(4)
役男(即自1月1日起算已屆十九歲之年,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於短期出國前,應持護照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出境許可」,或從內政部役政署官網,線上申請出境核准。
(5)
護照末頁如有「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註記者,於身份改變或退伍後,須持相關證明或退伍令及護照,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其辦事處辦理「註銷註記」,方可出國。
(6)
所持有之中華民國身分證登載內容已變更者(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受管制入出境身分等),而與原有護照登載內容不同時,或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時,皆須重新申辦護照,始可出國。
(7)
所持護照如曾向警政單位申報遺失備案者,則原護照已無效,須重新申辦護照,始可出國。
給予服務人員小費是全世界通行的社會習慣之一,在國外旅行大多有付小費的習慣,是一種風度的表現。
01.
領隊、導遊、司機服務費:每位貴賓每日300元(台幣)×總天數。
02.
越南球場桿弟服務費用USD$15~20美金/位。
03.
行李小費:每人每件1美金或2萬越南盾。
04.
房間小費:每房1美金或2萬越南盾。
05.
越式按摩師小費:每人120,000~140,000越盾。